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完成外部董事聘任并召开一届一次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市国资委在能源集团召开了外部董事派出会议。孟爱英副主任、高玉强副局巡、第三监事会张世堂主席等领导、外部董事于新阳、卢春泉及能源集团、津能公司、燃气集团领导班子出席了会议。会上,市国资委正式聘任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于新阳、国家电监管会首席会计师卢春泉为能源集团外部董事,两位受聘外部董事做了表态发言。市国资委孟爱英副主任就贯彻落实外聘董事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加强企业监管,规范董事会运作和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以及对外聘董事履职提出了要求。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庚生就贯彻国资委要求,加强集团董事会建设,及时为外部董事提供工作信息做了表态发言。随后,能源集团召开了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集团组建情况及2013年前三季度经营预算完成及全年预测情况的汇报,讨论了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批准了集团内设机构及董事会秘书人员的议案,形成了一届一次董事会决议。会议提出能源集团将依照《公司法》和集团《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考虑国家下一步改革方向,紧紧围绕集团主业定位,深入研究能源、环保及资本市场政策,认真把握机遇,抢抓上下游资源、建立科学机制、提高管控能力,努力扩大控股企业规模和效益,做好电、气、热、新能源的紧密衔接和协同。同时,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研究成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推动集团快速做强、做大、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