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集团举办所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安全培训
能源集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我市和市国资委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工作,于4月22日、24日,邀请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专家面向集团所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共计70人参加。
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展开,授课专家结合各类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致解读了如何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培训结束后,通过闭卷考试方式检验了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大家一致表示,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2022年3月1日施行的《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作出明确规定,作为企业法人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定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各项任务、各个岗位、各位职工的工作实际中,持续消除隐患、筑牢堤坝,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底板。